西藏
詞語“西藏”的意思和解釋。
西藏的概述
xī zàng
ㄒㄧ ㄗㄤ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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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西藏自治區)
西藏,簡稱“藏”。西藏自治區(藏文: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藏語拚音:Poi Ranggyong Jong,威利轉寫:Bod rang skyong ljongs),首府拉薩市,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南邊陲,是中國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之一。
西藏位於青藏高原西南部,地處北緯26°50′至36°53′,東經78°25′至99°06′之間,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稱。全區麵積120.2189萬平方千米,約占全國總麵積的1/8,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中僅次於新疆。2014年末常住人口約317.55萬人。
西藏北鄰新疆,東接四川,東北緊靠青海,東南連接雲南;周邊與緬甸、印度、不丹、尼泊爾、克什米爾等國家及地區接壤,陸地國界線4000多公裏,是中國西南邊陲的重要門戶。
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元朝始,中央政權始終對西藏行使著有效管轄。藏族人民是中華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員。西藏唐宋時期稱為“吐蕃”,元明時期稱為“烏斯藏”,清代稱為“唐古特”、“圖伯特”等。清朝康熙年間起稱“西藏”至今。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叛亂平定後,中央政府開始對西藏進行全麵直接管轄。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區正式宣告成立。
西藏以其雄偉壯觀、神奇瑰麗的自然風光聞名。它地域遼闊,地貌壯觀、資源豐富。自古以來,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創造了豐富燦爛的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