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遺屬”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yí shǔ
注音 ㄧˊ ㄕㄨˇ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即遺囑。
1.即遺囑。參見“遺囑”。
例證《晉書 · 隱逸傳 · 宋纖》:“臣受生方外,心慕太古。生不喜存,死不悲沒,素有遺屬,屬諸知識。”明 · 李詡 《戒庵老人漫筆 · 療奇疾事》:“因索筆寫遺屬,書一夫字。”清 · 杜登春 《童心犯難集》:“﹝ 夏完淳 ﹞寄遺屬數紙而別,餘泣數行下。”
2.指死者留下的親屬。
例證《人民日報》1984.2.29:“特別是他曾多方打聽、尋找烈士們的遺屬,盡力幫助解決一些困難。”《中篇小說選刊》1983年第1期:“望你們按政府的條文規定,享受烈士遺屬的待遇即可。”
遺屬(拚音:yí zhǔ)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