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事

詞語“領事”的意思和解釋。

領事的概述

lǐng shì

ㄌㄧㄥˇ ㄕˋ

名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領事lǐng shì

◎一個政府派駐他國某一地區或城市的外交官員,任務是保護本國與它的僑民的權益和處理僑民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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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證解釋

領事

1.所管之事。

《漢書 · 百官公卿表上》:“取其領事之號。”顏師古 注引 孟康 曰:“隨所領之事以為號也。”

2.謂統領其亊。

唐 · 薛用弱 《集異記 · 蔡少霞》:“玉人謂曰:‘愍子虔心,今宜領事。’”明 · 劉基 《紫虛觀道士吳梅澗墓誌銘》:“及先生領事,乃重修三清殿。”

3.由一國政府派駐外國某一城市或地區的外交官員,其任務是保護本國及其僑民在該領事區內的法律權利和經濟利益,管理僑民事務等。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四七回:“到了岸上來,驚動了他的本國領事打官司。”鄭觀應 《盛世危言 · 通使》:“按泰西公例:凡通商各國,必有公使以總其綱,有領事以分其任。”

國語辭典

領事lǐng shì

◎政府派駐外國保護僑民的外交官。負責處理商務、航運、行政及公證等事務。

網路解釋

領事 (外交人員職務)

一國根據協議派駐他國某城市或某地區的代表。一般有總領事、領事、副領事和領事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