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交戰團體”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jiāo zhàn tuán tǐ
注音 ㄐㄧㄠ ㄓㄢˋ ㄊㄨㄢˊ ㄊㄧˇ
◎指一個國家內從事武裝鬥爭,控製部分地區,並得到外國承認的集團。交戰團體享有與交戰國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一國內戰時,控製部分地區,並獲合法政府或第三國承認的團體。和交戰國享有同等的權利,並須負擔同等的義務。
交戰團體是被本國中央政府或第三國承認為正式交戰一方的內戰中的叛亂(起義)者。被承認前通常已占領該國一定地區並實行有效的控製和管理,並在一定的政治或軍事組織的領導下依戰爭法規與中央政府進行全麵的武裝對抗。被承認後正式取得戰時一方的法律地位,承受戰爭法規的權利和義務,對其所控製地區內所發生的事件負國際責任,但並不因此享有締結條約、派遣外交代表或其他與戰爭無關的權利。參見“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