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

詞語“六科”的意思和解釋。

六科的概述

liù kē

ㄌㄧㄡˋ ㄎㄜ

詞語解釋

六科liù kē

1.唐宋時科舉取士的六種科目。唐六科為:明經、進士、秀才、明法、明書、明算。唐劉肅《大唐新語 · 釐革》:“隋煬帝改置明(經)、進(士)二科。國家因隋制,增置秀才、明法、明字、明算,並前為六科。”宋景德天聖時,其六科為:一、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二、博達墳典,明於教化;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四、詳明政理,可使從政;五、識洞韜略,運籌決勝;六、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紹興年間,又以文章典雅、節操方正、法理該通、節用愛民、剛方豈弟、智勇絕倫為六科。參閱宋王應麟《小學紺珠 · 制度 · 六科》。

2.明清官制設有六科給事中,簡稱六科,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分察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之事,糾其弊誤。

3.謂谷、大麥、小麥、大豆、小豆、芝麻六種農作物。

國語辭典

六科liù kē

1.唐宋時科舉取士的六種科目:(1)​ 唐代舉士分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為六科。見《唐六典 · 卷四 · 尚書禮部》。(2)​ 宋景德、天聖年間以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達墳典、明於教化;才識兼茂、明於體用;詳明政理,可使從政;洞識韜略, 運籌決勝;軍謀宏遠,材任邊寄為六科。見宋 · 王應麟《小學紺珠 · 卷九 · 制度類》。(3)​ 宋紹興時以文章典麗、節操方正、法理該通、節用愛民、剛方豈弟、智勇絕倫為六科。見宋 · 王應麟《小學紺珠 · 卷九 · 制度類》。

2.明、清官制設有六科給事中,分察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行政事務,糾其弊誤。

3.米、大麥、小麥、大豆、小豆、芝麻六種植物。

《初刻拍案驚奇 · 卷三三》:“不想遇著荒歉之歲,六科未收。”

網路解釋

六科

六科:科舉科目

六科:明清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