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區公所”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qū gōng suǒ
注音 ㄑㄩ ㄍㄨㄥ ㄙㄨㄛˇ
◎掌管區、地方自治事務的機關。
例如區公所的人幾乎認識居住在這兒的每個人。
英文local government;
◎市以下的地方自治組織,設區長一人,綜理全區政務,並承市長之命,辦理自治行政及交辦事項。
區公所是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設立的派出機關。設立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