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十八省”的意思和解釋。
拼音 shí bā shěng
注音 ㄕˊ ㄅㄚ ㄕㄥˇ
◎清 · 康熙時分長城以南行政區為十八省,即河北、江蘇、安徽、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後沿用為中國內地代稱。
即內地十八省,是一個歷史上曾使用一個名詞,指清朝將原來的明朝統治區的十五個承宣佈政使司中的湖廣分為湖南、湖北,南直隸(先改名為江南)分為安徽、江蘇,從陝西中分出甘肅,所設定的18個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