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

詞語“國際法院”的意思和解釋。

國際法院的概述

guó jì fǎ yuàn

ㄍㄨㄛˊ ㄐㄧˋ ㄈㄚˇ ㄩㄢˋ

詞語解釋

國際法院guó jì fǎ yuàn

也稱“海牙法院”。聯合國主要司法機構。1946年根據《聯合國憲章》在海牙成立《聯合國憲章》規定:聯合國成員國際法院規約當然成員國,應承諾遵行國際法院判決。根據《國際法院規約》,法院接受各當事國提交一切案件《聯合國憲章》任何條約公約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另還為聯合國機構提供關於法律問題權威性參考意見

國語辭典

國際法院guó jì fǎ yuàn

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於西元一九四六年於荷蘭的海牙成立,以法官十五人組成掌理國際訴訟事件的審訊及判決,並對聯合國所提法律問題發表谘詢意見。也作“國際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