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巡撫”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xún fǔ
注音 ㄒㄩㄣˊ ㄈㄨˇ
◎古代官名,明代指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指掌管一省軍政、民政的官員。
英文imperial inspector; provincial governor;
1.巡察安撫。
例證漢 · 班固 《車騎將軍竇北征頌》:“親率戎士,巡撫疆城。”《北齊書 · 後主紀》:“是月,以水澇遣使巡撫流亡人戶。”《明史 · 太祖紀三》:“乙醜,皇太子巡撫 陝西。”
2.官名。 明 · 洪熙 元年始設巡撫專職。 清 為省級地方政府長官,總攬全省軍事、吏治、刑獄、民政等,職權甚重。
例證《明史 · 宣宗紀》:“大理卿 胡概 、參政 葉春 巡撫南畿 浙江,設巡撫自此始。”《兒女英雄傳》第十八回:“朝廷見他強幹精明,材堪大用,便放了 四川 巡撫。”《清史稿 · 職官誌三》:“巡撫,掌宣布德意,撫安齊民,修明政刑,興革利弊,考覈羣吏,會總督以詔廢置。”
3.指任巡撫之職。
例證清 · 阮元 《小滄浪筆談》卷三:“﹝ 乾隆 ﹞五十九年, 畢秋帆 先生奉命巡撫 山東。”
1.巡視安撫。
例證漢 · 班固〈竇將軍北征頌〉:“親率戎士,巡撫疆域。”《晉書 · 卷四十六 · 劉頌傳》:“鹹寧中,詔頌與散騎郎白褒巡撫荊、揚。”
2.職官名。明代始設,職責為代天子巡視天下。至清朝則以巡撫為省級地方政府的長官,總攬一省的軍事、吏治、刑獄、民政等。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台。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員的品級為:總督,正二品: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禦史銜,從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銜,正二品。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前期督權遠過於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於總督。北周與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撫之事,係臨時差遣,“巡撫”亦未成為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