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家
詞語“民家”的意思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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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家
- 英語 minka, commoner's house, Bai ethnic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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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家
民家,清代少數民族之一,即現今之白族。明清時稱為民家,在部分地區被稱為那馬、勒墨、七姓民, 其族自稱白子、白尼。源於古氐、羌族,曆代融入了漢及其他民族成分,至宋形成為穩定的民族共同體。在唐代、五代時曾先後由鄭氏、趙氏、楊氏建立過三個短暫的政權及段氏“大理國”。在元代,段氏後人被封為大理總管。入明,其族居住地區大部分被改土歸流,設府、州、縣。清沿明製,對民家人的主要聚居區如雲南大理等地仍設州縣治理之。在少數聚居區,也有實行土司製者,如雲南瀘水東南老窩地區,在乾隆時,為雲龍州阿家土官段氏之地。民家操其本民族語(現稱白語),屬漢藏語係藏緬語族,但大都通曉漢語。主要從事農業,兼事漁牧工商。在雲南碧江、福貢的部分地區及洱源縣的部分高山區則仍為原始公社及奴隸製殘餘的社會發展階段。民家人普遍信仰佛教,崇拜 “本主”(村社神)。傳統節日有三月街、繞三靈、火把節等。在晚清中法戰爭中,民家人曾有力地打擊入侵法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