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法身”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fǎ shēn
注音 ㄈㄚˇ ㄕㄣ
1.佛教語。梵語Dharmak?ya的意譯。謂證得清淨自性,成就一切功德之身。“法身”不生不滅,無形而隨處現形,也稱為佛身。各乘諸宗所說不一。
2.指高僧之身。
3.舊指修煉得道之身。
1.佛陀的真如理體。
例證《大方廣佛華嚴經 · 卷一 · 世間淨眼品第一之一》:“法身示現無真實,出生自在如是見。”
2.道教謂天仙真聖的真身。
梵語dharma-ka^ya,巴利語 dhamma-ka^ya。指佛所說之正法、佛所得之無漏法,及佛之自性真如如來藏。二身之一,三身之一。又作法佛、理佛、法身佛、自性身、法性身、如如佛、實佛、第一身。據大乘大義章卷上、佛地經論卷七等載,小乘諸部對佛所說之教法及其所詮之菩提分法、佛所得之無漏功德法等,皆稱為法身。大乘則除此之外,別以佛之自性真如淨法界,稱為法身,謂法身即無漏無為、無生無滅。
三身分別為法身、報身和化身。法身經常用明鏡、明月等來譬喻。如果不受貪嗔癡慢疑五毒的侵害,自性是清淨無暇的。這就是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