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

詞語“法學”的意思和解釋。

法學的概述

fǎ xué

ㄈㄚˇ ㄒㄩㄝˊ

名詞

詞語解釋

法學fǎ xué

研究法律科學

法學會。

the science of law;

引證解釋

法學

1.效法學習

南史 · 範曄傳》:“曄 性精微,有思致,觸類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損製度世人法學之。”

2.古指刑名法治之學。今指研究國家和法的科學。

《南齊書 · 孔稚珪傳》:“尋古之名流,多有法學,故 釋之、定國,聲光 漢 · 室, 元常、文惠,績映 魏 閣。”唐 · 白居易 《論刑法之弊》:“懸法學為上科,則應之者必俊乂也。”鄭觀應 《盛世危言 · 學校:“法學者考古政事利弊異同奉使外國修辭通商有關國例之事。”

國語辭典

法學fǎ xué

法律學的簡稱。參見“法律學”條。

網絡解釋

法學 (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係)

法學,又稱法律學、法律科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以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問,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係。

法學,是關於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製性規範,其直接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並通過秩序構建維護實現社會公正。作為以法律為研究對象的法學,其核心就在對於秩序與公正的研究,是秩序與公正之學。

法學是世界各國高等學校普遍開設的大類,也是中國大學的十大學科體係之一,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很多習慣將法學專業稱之為法律專業

在中國,法學思想最早源於春秋戰國時期法家哲學思想,法學一詞,在中國先秦時代被稱為“刑名之學”,從漢代開始有“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Ulpianus)對“法學”(古代拉丁語中的Jurisprudentia)一詞的定義是:人和神的事務概念正義和非正義之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