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辦

詞語“督辦”的意思和解釋。

督辦的概述

dū bàn

ㄉㄨ ㄅㄢˋ

動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督辦dū bàn

1.督促辦理;督察辦理。

督辦糧秣。

urge to handle;

2.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的官名和機構名。清代後期中央和地方臨時設定。

引證解釋

督辦

1.指集軍政大權於一身的官員。

宋 · 張知甫 《可書》:“紹興 間以執政充都督諸軍事,出師江上,幕官呼督辦。”

2.清 · 末和 民國 時中央及地方臨時所設機構中身分高的主管官員。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一回:“原來這一家輪船公司有一個督辦,總公司在 上海,督辦自然也在 上海 了。”吳玉章 《論辛亥革命》:“一八九六年 清 · 朝政府決定成立鐵路總公司,派親 美 的大買辦 盛宣懷 為督辦。”許地山 《危巢墜簡 · 在費總理底客廳裡》:“現在做縣知事的都要受氣,聽說,營長還可以升到督辦哪。”

3.督率處理;總辦。

《中國民間故事選 · 魯王和他的小黃馬》:“西太後 約略沉吟了一下:‘就這吧。明日招他來,請洋人、購洋槍,剿捻事一齊交他督辦。’”

國語辭典

督辦dū bàn

1.監督辦理。

2.督率辦理公事的人。

網路解釋

督辦

清後期,中央與地方皆有臨時設定機構,存在時間長短不一其長官品級特高者稱督辦或總辦,副職稱會辦,資格次於會辦者稱幫辦,負責處理日常例行事務者稱坐辦,北洋政府時期仍有此制。民國北洋政府時期的督軍曾改稱“督辦軍務善後事宜”,簡稱“督辦”。

目前,對工作任務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督促執行,提高完成質量,也叫“督辦”。“督辦”用於政府部門,就叫“政務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