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

詞語“突尼斯”的意思和解釋。

突尼斯的概述

tū ní sī

ㄊㄨ ㄋㄧˊ ㄙ

名詞 形容詞

詞語解釋

突尼斯

北非國家。臨地中海麵積16.42萬平方千米。人口878.5萬(1994年)。首都突尼斯。除沿海平原外,從北向南為山地台地沙漠非洲最大的橄欖油生產國和出口國工業石油開采磷酸鹽工業最重要旅遊業是外匯收入的重要來源

網絡解釋

突尼斯

突尼斯共和國(阿拉伯語:الجمهورية التونسية‎),簡稱突尼斯,位於非洲大陸最北端,北部東部麵臨地中海,隔突尼斯海峽意大利西西裏島相望,扼地中海東西航運要衝東南利比亞為鄰,西與阿爾及利亞接壤。突尼斯是世界上少數幾個集中海灘、沙漠、山林和古文明的國家之一,是悠久文明多元文化融和之地。突尼斯地處地中海地區的中央擁有長達1300公裏海岸線

公元前9世紀建立迦太基。公元前146年成為羅馬帝國的阿非利加省。703年被阿拉伯人征服。1881年淪為法國保護領地,1956年3月20日獨立。1957年廢除君主製成立共和國。2011年初茉莉花革命爆發成功推翻本·阿裏的政權並且在阿拉伯世界引發連鎖反應

2014年1月26日晚,突尼斯過渡政府總理馬赫迪·朱馬正式總統馬爾祖基提交了新一屆內閣成員名單。突尼斯製憲議會通過了新憲法,1月27日,新憲法正式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