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編管”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biān guǎn
注音 ㄅㄧㄢ ㄍㄨㄢˇ
◎宋代官吏得罪,謫放遠方州郡,編入該地戶籍,並由地方官吏加以管束,謂之“編管”。此等刑罰亦有用於一般罪犯者。
◎將受謫、流放的官員或罪犯加以組織、安置,令地方官吏加以管束。
例證《宋史 · 卷四七三 · 奸臣傳 · 秦檜傳》:“王廷珪編管辰州,以作詩送胡銓也。”《清平山堂話本 · 簡貼和尚》:“這婆子不合假裝姑姑,同謀不首,亦合編管鄰州。”
官名。宋修前朝國史、實錄時置,樞密院亦隨事置,皆掌編纂記述。明、清翰林院編修以一甲二三名進士及庶吉士留館者擔任,無實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