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纏足”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chán zú
注音 ㄔㄢˊ ㄗㄨˊ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紮腳 裹足
◎把女孩子的腳用長布條緊緊纏住,使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這是舊時的陋俗。
英文foot-binding;
◎舊時婦女用布帛緊裹雙足,使之纖小,以為美觀。纏足之風,始於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國。也作“纏腳”。
例證《通俗常言疏證 · 婦女 · 纏足》引《墨莊漫錄》:“婦人之纏足,傳記皆無所出。惟齊東昏侯,有鑿金為蓮花,令潘妃行其上一事,而不言其足若何。惟唐鎬詠李後主宮嬪窅娘詩雲:『蓮中花更好,雪裏月常新。』以此知紮腳自五代始也。”
近義紮腳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指女性用布將雙腳緊緊纏裹,使其腳畸形變小,以為美觀。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後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據現代學者考證,纏足開始於北宋後期,興起於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還要弓彎,但清以前的出土女屍尚未發現有纏足者,可見在當時纏足也並不十分普遍。清代的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