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貧女分光
拚音 pín nǚ fēn guāng
解釋 分:分享。貧女分享了富女的燭光。比喻不需破費的照顧。
出處 《史記•樗裏子甘茂列傳》:“臣聞貧人女與富人女會績,貧人女曰:‘我無以買燭,而子之光幸有餘,子可以分我餘光,無損子明而得一斯便焉。’”
典故
主謂 為無燭的貧家女分點餘光。
比喻力所能及的照顧。
語本《史記·樗裏子甘茂列傳》:“貧人女與富人女會績,貧人女曰:‘我無以買燭,而子之燭光幸有餘,子可分我餘光,無損子明而得一斯便焉。’”田聿月《恩惠議》:“~的故事,實際上隱伏了損有餘而補不足的意味。”△褒義。
多用於人際關係方麵。
→惠而不費 ←→鑽核售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