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三敗之辱
拚音 sān bài zhī rǔ
解釋 曹沫 為 魯 將,與 齊 戰,三戰三敗。 魯莊公 懼,乃獻 遂邑 之地以和。 齊桓公 許與 魯 會於 柯 ,將盟, 曹沫 執匕首劫 桓公 於壇上, 桓公 乃許盡還所侵之地。見《戰國策·齊策六》、《史記·齊太公世家》。後因以此事為始敗而終雪前
指魯國(都曲阜,今山東曲阜)將領曹沫(mò莫)與齊國三戰皆敗,他怎樣洗雪恥辱。
後以此典比喻為國雪恥、收複失地。
曹沫,即曹劌(guì貴),一作曹翽(huì會)。
春秋時任魯國將領,與齊國作戰,三次都失敗。
魯莊公害怕,便割讓遂(今山東肥城南)地求和。
魯莊公十年(前684年),齊攻魯,他求見魯莊公,隨魯莊公戰於長勺(今山東萊蕪東北),等齊軍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叫魯莊公鳴鼓進,結果得勝。
齊桓公與魯莊公在柯(今山東陽穀東)地會見並訂立和約。
當齊桓公與魯莊公在土壇上訂約時,曹沫突然拿著匕首脅迫齊桓公。
齊桓公隨從人員都不敢動,隻得問道:“您有什麽要求?”曹沫說:“齊國強大而魯國弱小,以大國侵略小國,也太過份。現在魯國城牆如果塌下來,就會壓在齊國的邊境上,您應當考慮這種狀況。”齊桓公便答應全部歸還魯國被侵占的土地。
等齊桓公說完後,曹沫便放下匕首走下土壇,回到麵向北邊的臣子們座位上,麵色不改,談吐如舊。
齊桓公惱怒,想要違背自己諾言。
管仲說:“不行。貪小利而圖自己快意,就會在諸侯麵前喪失信用,失去天下各國支持,不如把土地給他。”於是齊桓公便歸還魯國被侵占之土地。
曹沫三次戰敗所失去之土地,全部都還給魯國。
【出典】:《史記》卷86《刺客列傳·曹沫》2515、2516頁:“曹沫為魯將,與齊戰,三敗北(戰敗逃走)。魯莊公(姬同)懼,乃獻遂邑之地以和。猶複以為將。齊桓公(薑小白,春秋五霸之首)許與魯會於柯而盟。桓公與莊公既盟於壇(土台)上,曹沫執匕首(短劍,其頭象湯匙)劫(脅迫)齊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動,而問曰:‘子將何欲?’曹沫曰:‘齊強魯弱,而大國侵魯亦甚矣。今魯城壞即壓齊境,君其圖之。’桓公乃許盡歸魯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壇,北麵就群臣之位(古代國君向南坐,群臣向北朝),顏色不變,辭令如故。桓公怒,欲倍(通“背”,違背)其約。
管仲(名夷吾,齊大臣,他修國政,整軍隊,輔齊桓公成就霸業)曰:“不可。夫貪小利以自快,棄信於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與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魯侵地,曹沫三戰所亡地盡複予魯。”
【例句】:南朝梁·蕭統(昭明太子)選編《文選·李陵答蘇武書》:“昔範蠡不殉會稽之恥,曹沫不死三敗之辱,卒複勾踐之仇,報魯國之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