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指腹為親
拚音 zhǐ fù wéi qīn
解釋 在懷孕時就為子女定下婚約。
出處 《魏書•王寶興傳》:“汝等將來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為親。”
語法 作謂語、定語、賓語;用於書麵語
指舊時雙方家長給尚在母腹的胎兒預訂婚約。
首見於北魏王寶興的婚姻。
王寶興,字不載,先世本南人,其祖王愉被南朝宋武帝劉裕誅殺,全家僅其父王慧龍被一僧人藏匿而活,時年十四。
數月後,慧龍隨僧人渡江北逃,後謀劃舉兵無成,輾轉歸附北魏太宗拓跋燾,自稱太原晉陽(今山西太原)人。
寶興自少失父,母為司徒崔浩弟崔恬之女,尚書盧遐妻是崔浩之女。
當寶興母與盧遐妻同有孕時,崔浩說:“你們將要降生的孩子,都是我崔門自家人,可指腹為親。”後崔浩因矯誣罪被誅,寶興姨母、盧遐妻遭誅連,沒歸官府,賜與高車(北朝勒族別稱)人,寶興盡賣貨產,出塞贖姨母而歸。
後閉門不與人交。
襲爵長社侯、龍驤將軍。
也作指腹為婚。
【出典】:《魏書》卷38《王慧龍傳》875、877頁:“初,崔浩弟恬聞慧龍王氏子,以女妻之。……尚書盧遐妻,崔浩女也。初,寶興母及遐妻俱孕,浩謂曰:‘汝等將來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為親。’及婚,浩為撰儀,躬自監視。”
【例句】:《元曲選·無名氏〈合同文字〉楔子》:“我這兄弟和李社長交厚,曾指腹為婚。” 明·周楫《西湖二集·灑雪堂巧結良緣》:“平章之妻刑國莫夫人亦與蕭夫人相好,同時兩位夫人懷著身孕,彼此指腹為婚。” 清·曹雪芹《紅樓夢》64回:“聽見說,我老娘在那一家時,就把我二姨兒許給皇糧莊頭張家,指腹為婚。” 清·李汝珍《鏡花緣》56回:“彼時九王爺因娘娘又懷身孕,曾與駱老爺指腹為婚;倘生郡主,情願與駱公子再續前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