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 軼事典故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南宋名臣、文學家、詞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陽王李璡之後。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累官至參知政事,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紹興十一年(1141年),貶藤州安置,後更貶至昌化軍。秦檜死,內遷郴州。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復左朝奉大夫。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後,贈資政殿學士,賜諡莊簡。有前後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莊簡集》等。
軼事典故
李光被貶奉祠回鄉後,住在新河。當時陸遊的父親陸宰建了個小亭子叫千巖亭,可以看見南山的全貌。他每次來就是一天,曾經作詩:家山好處難尋遍,日日當門只臥龍。欲盡南山巖壑勝,須來亭上少從容。每次說到當今的事情,經常憤怒嘆氣,把秦檜稱為“鹹陽”。一天,李光坐在亭子上,舉酒杯囑咐陸宰說:“我將要被貶官到遠方去了。秦檜很忌諱我和趙元鎮(趙鼎)。趙元鎮已經走過高山,我怎麼能逃過去呢!聽說趙元鎮在接到遠徵的命令後,哭泣流涕地告別子弟。我決不會這樣的,到那時,青鞋布襪,即日起行。”過後十多天,真的有前往藤州的命令。陸宰送他到諸暨,回家後說:“泰發(李莊字)談笑慷慨,像往常一樣。當我問到其得罪的原因時,他說‘沒有什麼好問的,但秦檜終究會把國家葬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