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籍" 軼事典故
阮籍(210~263),三國魏詩人。字嗣宗。陳留(今屬河南)尉氏人。竹林七賢之一,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兒子。曾任步兵校尉,世稱阮步兵。崇奉老莊之學,政治上則採謹慎避禍的態度。阮籍是“正始之音”的代表,著有《詠懷》、《大人先生傳》等。
軼事典故
醉酒避親
司馬昭為了拉攏阮籍,就想和阮籍結為親家,阮籍為了躲避這門親事開始每天拼命地喝酒,每天都是酩酊大醉,不醒人事,一連60天,天天如此,那個奉命前來提親的人根本就沒法向他開口,最後,只好回稟司馬昭,司馬昭無可奈何地說:“唉,算了,這個醉鬼,由他去吧!” (詳見《晉書·阮籍傳》)
青白眼
阮籍不經常說話,卻常常用眼睛當道具,用“白眼”、“青眼”看人。對待討厭的人,用白眼;對待喜歡的人,用青眼。 據說,他的母親去世之後,嵇康的哥哥嵇喜來致哀,但因為嵇喜是在朝為官的人,也就是阮籍眼中的禮法之士,於是他也不管守喪期間應有的禮節,就給嵇喜一個大白眼;後來嵇康帶著酒、夾著琴來,他便大喜,馬上由白眼轉為青眼。
蔑視禮法
阮籍好酒,他家旁邊就是酒店,女主人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媳婦。阮籍常和王戎去吃酒,醉了就若無其事地躺在人家旁邊睡著了,根本不避嫌。那家的丈夫也不認為他有什麼不軌的行為。魏晉時期,男女授受不親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可是阮籍全不放在眼裡。一次,他嫂子要回孃家,阮籍不僅為嫂子餞行,還特地送她上路。面對旁人的閒話、非議,阮籍說:“禮法難道是為我輩設的嗎?”
阮籍遭喪母
阮籍為母親服喪期間,在晉文王(司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司隸校尉何曾也在座,他對文王說:“您正在以孝治國,而阮籍卻在母喪期間出席您的宴會,喝酒吃肉,應該把他流放到偏遠的地方,以正風俗教化。”文王說:“嗣宗如此悲傷消沉,你不能分擔他的憂愁,為什麼還這樣說呢?況且服喪時有病,可以喝酒吃肉,這也是符合喪禮的呀!”阮籍依舊在喝酒吃肉,神色自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