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元光" 評價
評價
總評
唐初由陳政、陳元光父子率部入閩,並對漳潮地區進行大規模的開發,是一次影響深遠的歷史事件。它不僅直接影響這個地區,也間接地影響到後代對臺灣省的開發。應該指出,由於陳元光本人的組織才能和實際上的領導地位,他在這一開發過程中作出了卓越的貢獻,應給予一定的歷史地位。
歷朝封贈褒揚
唐先天元年(712年),敕贈“韜衛鎮軍大將軍兼光祿大夫、中書左丞臨漳侯。諡忠毅文惠”;開元四年(716年),又敕贈“潁川侯”。
唐開元四年(716年),在陳元光殉職後第五年,州縣治遷至李澳川(今漳浦縣城)。唐玄宗皇帝追贈陳元光為“潁川侯”,並下詔書在州治敕建奉祀陳元光廟宇,且賜樂器、祭器,建“盛德世祀”牌坊以表之。
貞元二年(786年)州治北遷龍溪(今漳州市區),奉敕改葬陳元光於州治之北的松州堡高坡上(今薌城區浦南鎮),遂又立廟於石鼓山下(世稱松州廟)。
五代(947年),敕贈“保定將軍兼金紫光祿大夫,太傅尚書令”。
北宋太平興國三年(978年),敕贈“保定男”;
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敕贈宗應伯;
煦寧八年(1075年)六月,敕贈“澤公”;
政和三年(1113年)十月,賜廟額“威惠”;
宣和四年(1122年)三月,敕贈“忠澤公”。
南宋建炎四年(1130年)八月,加贈“顯佑”;
紹興二年(1132年),敕贈“輔國將軍”。
紹興七年(1137年)正月,加贈“英烈”;
紹興十二年(1142年)八月,贈“英烈忠澤顯佑康庇公”;
紹興十三年(1143年),敕贈“開漳州主聖王”,加諡“忠毅文惠王”;
紹興十六年(1146年)七月,敕贈“靈著王”;
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七月,加贈“順應”;
紹興三十年(1160年)加贈“昭烈”;
幹道四年(1168年)九月,敕贈“靈著順應昭烈廣濟王”;
寶慶二年(1226年)敕贈“宗毅公”。
明洪武二年(1369年),敕贈“昭烈侯”;
萬曆七年(1579年),敕贈“威惠開漳陳聖王”。
清幹隆四年(1739年),御賜宮燈一對,御書“唐高封祀典開漳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