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先秦]
李斯(約前280年-前208年),秦朝丞相,河南駐馬店上蔡縣人,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文學家和書法家,千古一相。李斯協助秦始皇統一天下;秦統一之後,李斯參與制定了秦朝的法律和完善了秦朝的制度,力排眾議主張實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提出並且主持了文字、車軌、貨幣、度量衡的統一。李斯政治主張的實施對中國和世界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奠定了中國兩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李斯貢獻巨大,但是害死了韓非和被趙高所逼把胡亥推上了皇位,後被趙高所害。
人物生平
妒殺韓非
正當李斯步步高昇的時候,秦王卻十分喜愛韓非的才華。韓非和李斯是同學,他繼承了荀子的學說,並在此基礎上,把慎到的“勢”,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結合起來,並加以豐富和發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專制理論。韓非是戰國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學問比李斯大得多。韓非因說話口吃,不善辯說,但善於著述。韓非回到韓國以後,看到韓國太弱,多次上書獻策,但都未能被採納。
於是,韓非發憤著書,先後寫出《孤憤》、《五蠹》、《說難》等。他的書傳到秦國,由於講的都是“尊主安國”的理論,秦王非常讚賞韓非的才華,並說:“我要是能見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無恨。”不久,因秦國攻韓,韓王不得不起用韓非,並派他出使秦國。秦王很喜歡韓非,但還沒有決定是否留用。李斯知道韓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對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
評價
李斯的一生,絕大部分時間都是在實踐著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後,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遠見,輔助秦王完成了統一六國的大業,順應了歷史發展的趨勢。秦朝建立以後,李斯升任丞相。他繼續輔佐秦始皇,在鞏固秦朝政權,維護國家統一,促進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貢獻。他建議秦始皇廢除分封制, 實行郡縣制。又提出了統一文字的建議,之後又在統一法律、貨幣、度量衡和車軌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
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強中央集權和君主專製為指導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後期,雖然將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極端化,但是他僅僅是一個提出者,而不是一個完全的執行者。並且,此時的李斯,已經徹底蛻變,他寫《督責書》,很大的原因是為“阿二世意,欲求容”,此時的李斯,已經沒有了“以法治國”的志向。他已經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後期的思想是否應該歸入法家的體系,是值得商榷的。
作品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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