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承勳
[清朝]
範承勳(1641-1714年),字蘇公,號眉山,自稱九松主人,遼寧撫順人,隸屬漢軍鑲黃旗。大學士範文程第三子,福建總督範承謨之弟。康熙二十三年,舉廉吏,擢內閣學士。二十五年,擢雲貴總督,歷官至雲貴總督。三藩之亂時,督運糧餉於湖廣、雲南,有功勞。三十三年,遷都察院左都御史。三十八年,任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五十三年,卒。
人物生平
範承勳,字蘇公,文程第三子也。以任子歷官御史、郎中。康熙十九年,譚弘叛,聖祖命承勳與郎中額爾赫圖如彝陵,趣將軍噶爾漢戰,並督湖廣轉粟運軍。二十年,師進攻雲南,命趣軍督餉如故。二十二年,還京,監崇文門稅。二十三年,上命九卿舉廉吏,承勳與焉,遷內閣學士。二十四年,授廣西巡撫,疏免容縣、鬱林州追徵陷賊後逋賦;定諸屬徵米,本折兼納。
二十五年,擢雲貴總督,疏定雲南援剿兩協駐軍地,裁貴州衛十五、所十,改幷州縣,並增設縣七。二十七年,湖廣兵亂,雲南時歲鑄錢,錢壅積,軍餉十之三皆予錢,軍勿便。會移左協赴尋甸,遂鼓譟為變,省城兵亦將起應,承勳誅其渠二十一人,亂乃弭。遂疏罷雲南鑄錢,以銀供餉。二十八年,番阿所殺土目魯姐走匿東川土婦安氏所,忄互出掠為民害。事聞,上命郎中溫葆會承勳等如東川檄安氏獻阿所,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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