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溫舒
[兩漢]
西漢著名的司法官。字長君,鉅鹿人(鉅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溫舒系河北廣宗人)。信奉儒家學說。起初學習律令,當過縣獄吏、郡決曹史;後來又學習《春秋》經義,舉孝廉,當過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職。宣帝即位,他上疏請求改變重刑罰、重用治獄官吏的政策,主張“尚德緩刑”,“省法制,寬刑罰”。他認為秦朝滅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獄吏。漢承襲秦朝這一弊政,必須改革。他還反對刑訊逼供,認為刑訊迫使罪犯編造假供,給獄吏枉法定罪開了方便之門。他在奏疏中還提出廢除誹謗罪,以便廣開言路。
人物生平
鉅鹿人,無論在當時或在後世,都默默無聞,他只不過是司法部(廷尉)一名低階的總務官(廷尉史),但也正因為身在司法部任職,所以比普通人瞭解的更為深刻。紀元前六七年,司馬遷受腐刑已三十二年,他給當時的皇帝劉病已上了一份奏章,暴露司法的黑暗。
路溫舒經此事被遷為廣陽私府長,後又以文才受賞識遷為右扶風丞。當時朝廷號召公卿出使匈奴,路溫舒表示自己願意去塞外像僕役一樣效勞,但遼將軍範明友、太僕杜延年審議後認為他的言論不適當,沒有同意而遣返。
後路溫舒遷任臨淮太守,治理地方有出眾表現,最後在任上去世。他的子孫也多做到牧守級大官。
軼事典故
司法裁判認識
他說:“司法裁判,是國家大事,處死的人不能復生,砍斷的手足不能復續。《書經》上說:‘與其殺一個無罪的人,寧可放掉一個有罪的人。’可是,今天的司法裁判,卻恰恰相反。法官們上下勾結,刻薄的人,被稱讚為廉明。殘忍的人,被稱讚為公正。主持正義、昭雪冤獄的人,卻有被認為不忠貞的後患。
所以,法官審訊案件,非致人於重刑不可,他對囚犯並沒有私人恩怨,只是用別人的自由和生命,來保衛自己的自由和生命而已。他必須把別人陷入重刑,他才可以獲得安全。”
路溫舒又說:“於是,死因所流的血,盈滿街市。其他處刑的囚犯,更比肩相連。遇到行刑日子,每次都殺萬人以上,誠感可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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