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作者列表 第2091頁
陳偁
陳稱(一○一五~一○八六),字君舉,沙縣(今屬福建)人。以父蔭補太廟齋郎,調潭州司法參軍,福州羅源縣令。改知黃岩、安遠縣,曆知循、惠、宿、泉、舒等州。哲宗元祐元年卒,年七十二。事見《永樂大典》卷三一四一。今錄詩二首。
黃犖
黃犖(一一五一~一二一一),字子邁,其先婺州金華人,徙居分寧(今江西修水)。以父蔭補將仕郎,授龍泉簿,攝縣事。曆知汀州連城縣,湖州歸安縣。召為司農寺丞、吏部郎中。出為兩浙轉運判官,尋升副使。移淮南轉運副使兼提刑,加秘閣修撰。寧宗嘉定四年卒,年六十一。有雜著二十卷、《介軒詩詞》三十卷,均佚。事見《絜齋集》卷一四《秘閣修撰黃公行狀》。今錄詩二首。
黃伯思
(1079—1118)宋邵武人,字長睿,別字霄賓,號雲林子。哲宗元符三年進士。官至秘書郎。縱觀冊府藏書,以學問淵博聞。好古文奇字,能辨正古器款識,曾糾正王著所輯之續正法帖。亦擅各體書法,工詩文。有《東觀餘論》、《法帖刊誤》等。
司馬述
司馬述,字遵古,涑水(今山西夏縣)人。寧宗嘉定十年(一二一七)知上元縣。十二年,改寧海軍簽判。理宗寶慶元年(一二二五),知江陰軍(明嘉靖《江陰縣誌》卷一二)。累官知溫州(清幹隆《溫州府誌》卷一七)。事見《景定建康誌》卷二七,《宋元學案補遺》卷七七有傳。今錄詩二首。
陳遠
陳遠,字彥明,長溪(今福建霞浦)人。遇弟。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進士。官終宣教郎知武寧軍(《淳熙三山誌》卷二八)。
宋自適
婺州金華人,字正甫,號清隱。宋甡長子。與弟自道、自逢、自遜等六人皆承家學。真德秀嚐跋其詩集,頗愛其詩。
黃登
黃登,字瀛父,號南溪,侯官(今福建福州)人。寧宗嘉定四年(一二一一)進士。理宗紹定間知仙遊縣,遷通判南劍州。有《適意集》,已佚。事見清幹隆《福建通誌》卷二三、三五。今錄詩三首。
林夔孫
南宋經師。字子武,號蒙穀。福州古田(今屬福建)人。朱熹門人。慶元黨案起,仍不變初誌,從熹講論不輟。後為縣尉。曾將朱熹口授講義宣講於白鹿洞書院。著有《尚書本義》、《中庸章句》等。
沈季長
沈季長(一○二七~一○八七),字道原,其先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徙家真州揚子(今江蘇儀徵)。舉進士。曆越州司法參軍,南京國子監教授、直講。遷天章閣侍講,兼集賢校理、管勾國子監公事,同修起居注。出為淮南節度判官。哲宗元祐初,權發遣南康軍,改權發遣秀州事。元祐二年卒於官,年六十一。有文集十五卷,詩傳二十卷,已佚。事見《王魏公集》卷七《沈公墓誌銘》。
孫大雅
孫大雅,無錫(今屬江蘇)人。近子。高宗紹興三年(一一三三)為右迪功郎(《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六八)。八年,詳定一司敕令所刪定官(《宋會要輯稿》職官六三之一三)。二十九年,通判越州(《鴻慶居士集》卷三一《送刪定侄倅越序》)三十二年提,舉江南東路常平茶鹽(《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一九六)。孝宗幹道元年(一一六五),知秀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