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吳郎司法》簡析

《簡吳郎司法》

[唐朝] 杜甫

有客乘舸自忠州,遣騎安置瀼西頭。
古堂本買藉疏豁,借汝遷居停宴遊。
雲石熒熒高葉曙,風江颯颯亂帆秋。
卻為姻婭過逢地,許坐曾軒數散愁。

簡析

此詩當為公元767年(唐代宗大曆二年)作於夔州(今重慶奉節),當時杜甫56歲。“簡”是信件,這一首詩也是一封信。吳郎,即吳南卿,是來自忠州的一位“司法”(州政府的軍事參謀),是杜甫的晚輩姻親,暫住夔州,與杜甫關係很好。杜甫在夔州有兩處住宅,一處是靠近市區的瀼西草堂,一處是在東屯農莊的茅屋。平時他居住在瀼西草堂,當時是秋天,杜甫負責管理一百頃公田,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杜甫搬到了位於白帝城東十餘裡的東屯。搬家後,將瀼西草堂借讓給吳郎住(有《自瀼西荊扉且移東屯茅屋四首》記其事)。仇兆鰲注:“此章為吳郎借居而作也。乘舸而至,遣騎往迎,見賓主之情。昔藉疏豁,今停宴遊,以借居故也。五六,疏豁之景。七八,遷居後事。”整首詩記述的是吳郎到來前後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