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譯文及註釋

《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

[唐朝] 李商隱

黃昏封印點刑徒,愧負荊山入座隅。
卻羨卞和雙刖足,一生無覆沒階趨。

譯文及註釋

譯文
黃昏時候散衙封印,清點在押的囚徒,慚愧啊,有負你了,荊山,又映進座隅。
這時倒羨慕卞和,他被砍掉了雙足,好免得一生一世,在階前屈辱奔趨。

註釋
弘農:今河南靈寶。尉:縣尉,與縣丞同為縣令佐官,掌治安捕盜之事。乞假:請假。
封印:舊時官署於歲暮年初停止辦公,稱為“封印”。刑徒:受刑之人;囚徒。
愧負:自愧遜色。荊山:此處指虢州湖城縣(今河南靈寶)南的荊山,乃傳說中黃帝鑄鼎處。座隅:座位的旁邊。
卞(biàn)和:春秋楚人。相傳他得玉璞,先後獻給楚厲王和楚武王,都被認為欺詐,受刑砍去雙腳。楚文王即位,他抱璞哭於荊山下,文王使人琢璞,得寶玉,名為“和氏璧”。刖(yuè)足:斷足,是古代的一種酷刑。
沒(mò)階:盡階,走完臺階,為迎送賓客的禮貌行為。趨:小步快走,表示恭敬。這裡是用來狀寫身為縣尉的詩人每日在官府趨奉奔走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