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預備立憲”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yù bèi lì xiàn
注音 ㄩˋ ㄅㄟˋ ㄌㄧˋ ㄒㄧㄢˋ
◎清政府為抵製革命而采取的政治措施。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國考察憲政。次年宣布預備立憲。後又頒布“憲法大綱”,定預備立憲時間為九年,並宣布提前召開國會。資產階級革命派不斷揭穿預備立憲的騙局。辛亥革命爆發後,清政府被推翻,預備立憲終止。
預備立憲指的是清政府迫於壓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為預備實行君主立憲所采取的一係列措施,亦稱“籌備立憲”。晚清政府之所以實行預備立憲,有其深刻的曆史背景。
預備立憲的工作相當艱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預備立憲”,主要涉及三個方麵的內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製改革;二是設立議會;三是實行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