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預審”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yù shěn
注音 ㄩˋ ㄕㄣˇ
詞性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預備性的審訊,在法院正式開庭審判前對刑事被告人進行。
英文antecedent trial; preliminary hearing;
預審是指一些國家刑事訴訟程序中,法院開庭審理前對刑事被告人的預先審查。首見於法國1808年刑事訴訟法典,此後為歐洲多數國家采用。旨在保證隻將具有事實和法律根據的指控提交給一審法院,並在開庭前駁回缺乏根據的指控。僅適用於嚴重的犯罪。由地方預審法官主持進行。預審法官在訊問被告、進行調査、搜查和扣押、聽取證詞等方麵擁有廣泛的權力。中國公安、檢察機關的預審人員,在偵破案件的基礎上,對犯罪嫌疑人進行的審訊。目的是核查所獲犯罪證據,進一步查清案件事實、情節和其拖犯罪線索。預審一般從逮捕人犯開始,到偵査程序終結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