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兩稅法”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liǎng shuì fǎ
注音 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唐德宗 · 建中年間開始實行的新賦稅法。因稅分夏秋兩季繳納,故稱。兩稅法是唐代後期直至明代中葉田賦製度的基礎。
◎唐德宗時,宰相楊炎創立的一種稅法。按人民貧富及擁有田畝的數目,分等級課稅,每年依夏、秋兩季用錢編納,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調法。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楊炎建議頒行“兩稅法”。兩稅法是以原有的地稅和戶稅為主,統一各項稅收而製定的新稅法。由於分夏、秋兩季征收,所以稱為“兩稅法”。兩稅法是對當時賦役製度較全麵的改革。大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楊炎建議實行兩稅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詔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