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親屬”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qīn shǔ
注音 ㄑㄧㄣ ㄕㄨˇ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親友 親人 親戚 家眷
反義詞 外人
◎有血緣或姻緣關係的人;尤指有血緣關係的人。
例如又非親屬。 —— 《資治通鑒 · 唐紀》
英文relatives;
1.親族。原指六世以內的血親,後亦指跟自己有血統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
例證《禮記 · 大傳》:“六世親屬竭矣。”《新唐書 · 薛蘋傳》:“居三鎮,聲樂不聞於家,所得祿,即分散親屬故人而無餘藏。”宋 · 曾鞏 《亡妻宜興縣君文柔晁氏墓誌銘》:“﹝ 晁氏 ﹞仁孝慈恕,人有所不能及,於櫛珥衣服,親屬人所無,輒推與之,不待己足。”
2.親近。
例證《朱子語類》卷二一:“既是生底物,便具生之理,生之理發出便是愛。纔是交接之際,便須自有箇恭敬,自有箇意思,如何漠然無情,不相親屬得!”
◎因血統、婚姻或收養而與自己有關係的人。如血親、姻親、配偶均屬之。
例證《三國演義 · 第九回》:“但係董卓親屬,不分老幼,悉皆誅戮。”《初刻拍案驚奇 · 卷一九》:“穿了黑衣,做個行腳僧打扮,辭了親屬出家訪道。”
反義外人
親屬:因婚姻、血緣或收養而產生的社會關係。親屬的含義從以下三個方麵來分析:
1.親屬是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有固定的身份和稱謂;2.親屬由婚姻關係、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而產生;3.親屬與家屬、家庭成員的區別:家庭成員是指相互負有扶養義務的一定範圍內的親屬,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時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等。但不是家庭成員,因為和這些親屬之間沒有法定的權利義務,而且也不可能在一起同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