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罪

詞語“伏罪”的意思和解釋。

伏罪的概述

fú zuì

ㄈㄨˊ ㄗㄨㄟˋ

認罪 服罪

詞語解釋

伏罪fú zuì

原指受到應有的懲罰;現指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

admit one's guilty;

翻譯

伏罪

  • 英語 variant of 服罪[fu2 zui4]
  • 法語 admettre sa culpabilité, plaider coupable

引證解釋

伏罪

1.服罪認罪

《史記 · 循吏列傳》:“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宋 · 葉適 《朝議大夫王公墓誌銘》:“彭 遂伏罪,一州稱明。”清 ·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 · 灤陽消夏錄四》:“婦不知此事先為所偵,遂惶駭伏罪。”

2.過去暴露的罪行。

《漢書 · 元後傳》:“是歲, 新都侯 莽 告 長 伏罪與 紅陽侯 立 相連, 長 下獄死, 立 就國。”顏師古 注:“伏罪謂舊罪陰伏未發者也。”《東觀漢記 · 北海靖王劉興傳》:“縣吏 張申 有伏罪, 興 收 申 案論,郡中震慄。”

國語辭典

伏罪fú zuì

1.承認自己的罪。

後漢書 · 卷三三 · 馮魴傳》:“汝知悔過伏罪,今一切相赦,聽各反農桑,為令作耳目。”

認罪

2.犯罪處了死刑

史記 · 卷四三 · 趙世家》:“晉國有法,始亂者死。夫二子已伏罪安於獨在。”

3.隱伏未發的罪。

漢書 · 卷九八 · 元後傳》:“是歲,新都侯莽告長伏罪紅陽侯立相連,長下獄死,立就國,語在長傳。”

網絡解釋

伏罪

伏罪,原指受到應有的懲罰;現指承認自己所犯的罪行。見《史記 · 循吏列傳》:“追而不及,不當伏罪,子其治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