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住所”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zhù suǒ
注音 ㄓㄨˋ ㄙㄨㄛˇ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近義詞 居處 住屋 室廬 住宅 室第
◎居住的處所。
例如永久住所。他的鄉村住所。固定住所。
英文dwelling place; residence; domicile;
1.居住的處所。
例證《魏書 · 卷六九 · 袁翻傳》:“那瓌住所,非所經見,其中事勢,不敢輒陳。”
2.法律上指一個人的住處,用以確定司法管轄與政府規定的負擔和利益所在。每個人都有其長期固定的住所,但卻不一定居住於此。
住所是指為使法律關係集中於一處而確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進行民事活動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場所。《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以他的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常居住地視為住所。“經常居住地”應當理解為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並有長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遷出後,尚未遷入另一地,又無經常居住地的,仍應以原戶籍所在地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