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甲

詞語“保甲”的意思和解釋。

保甲的概述

bǎo jiǎ

ㄅㄠˇ ㄐㄧㄚˇ

常用詞

詞語解釋

保甲bǎo jiǎ

古代(宋王安石始創)的一種戶籍編製製度若幹家編作一甲,設甲長;若幹甲編作一保,設保長(沿用至解放前)

neighbourhood administrative system;

引證解釋

保甲

1.宋 · 代的一種鄉兵製度。 熙寧 初, 王安石 變募兵而為保甲。其法是:十家為一保,有保長。五十家為一大保,有大保長。十大保為一都保,有正副都保正。家有兩丁以上者,選一人做保丁,組成保甲,授以弓弩,教之戰陣。參閱《宋史 · 兵誌六》文獻通考 · 兵考五 · 兵製

2.舊時統治人民的戶籍編製。 清 代保甲之法,十戶為牌,設一牌頭,十牌為甲,設一甲頭;十甲為保,設一保長。戶給印牌,書其姓名丁口,出則注其所往,入則稽其所來。解放前,保甲編組以戶為單位,戶設戶長;十戶為甲,甲設甲長;十甲為保,保設保長;實行各戶互相監視和互相告發的連坐法,以及各項強迫勞役辦法。一九三四年十一月七日,國民黨政府宣布在它統治的各省市一律推行這種戶籍製度。參閱《清朝文獻通考 · 戶口考一》《職役考一》《毛澤東選集 · 論聯合政府》注釋

網絡解釋

保甲

舊時代統治者通過戶籍編製來統治人民的製度。若幹家編作一甲,若幹甲編作一保。保設保長,甲設甲長。以便統治者對人民實行層層管製。保甲製的實質是通過聯保連坐法將全國變成囚籠。聯保就是各戶之間聯合作保,共具保結,互相擔保不做通共之事,就是1家有“罪”,9家舉發,若不舉發,10家連帶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