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

詞語“包頭市”的意思和解釋。

包頭市的概述

bāo tóu shì

ㄅㄠ ㄊㄡˊ ㄕˋ

詞語解釋

包頭市bāo tóu shì

內蒙古自治區中部,南臨黃河,北依大青山。蒙古語為“包克圖”,意為“有鹿的地方”。1938年設市。人口1268萬(1995年)。為中國華北地區牲畜毛皮糧食藥材重要集散地。有著名的包頭鋼鐵公司,為中國重要的鋼鐵基地之一,有“草原鋼城”之稱。

國語辭典

包頭市bāo tóu shì

城市名。位於綏遠省省境中部,為綏遠省省會民國二十二年,分包頭縣一部分置市,隸屬綏遠省政府,居平綏、包蘭兩鐵路的連接點,是全省陸路交通網樞紐也是黃河皮筏貨運終點。工商發達,為鄰近各省與蒙古貿易往來的集散中心,同時也是我國西北規模最大的鋼鐵工業城及羊毛集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