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劃

詞語“區劃”的意思和解釋。

區劃的概述

qū huà

ㄑㄩ ㄏㄨㄚˋ

動詞

常用詞

區畫

詞語解釋

區劃qū huà

1.區別劃分

行政區劃

divide into sections; division into districts;

2.亦作“區畫”。謀劃籌劃

怎麽區劃可以兩全? —— 《禪真後史》

plan;

國語辭典

區劃qū huà

1.安排策劃。“劃”文獻異文作“畫”。

宋 · 葉夢得《避暑錄話 · 卷下》:“會河北大饑,流民轉徙東下者六七十萬,公皆招納之,勸民出粟,自為區畫,散處境內,屋廬、飲食醫藥纖悉無不備。”

2.區分

如:“區劃田界”。

網絡解釋

區劃

行政區劃是國家便於行政管理分級劃分的區域因此,行政區劃亦稱行政區域。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

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行政區劃根據國家建設需要先後過多調整特別改革開放以後省級以下行政區劃變化很大:按“整縣改市”、“以鄉建鎮”模式設置大批市、鎮;部分地區與市合並全麵試行領導體製人民公社在政社分開恢複為鄉、民族鄉;撤(縣轄)區並鄉建鎮;恢複和新設民族自治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