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
詞語“南平”的意思和解釋。
南平的概述
nán píng
ㄋㄢˊ ㄆㄧㄥˊ
網絡解釋
南平 (五代十國時期割據政權)
南平(924年-963年),又稱荊南、北楚,高季興所建,為五代十國時期的十國之一。南平都城為荊州,轄荊、歸(今湖北秭歸)、峽(今湖北宜昌)三州。
後梁開平元年(907年),高季興任荊南節度使。當時,南平所轄的10州為鄰道侵奪,隻有江陵一城。高季興到任後,招集流亡,民漸複業,又收用一些文武官作輔佐,暗中準備割據。
後唐同光二年(924年)受後唐封為南平王,建都荊州(今湖北江陵),史稱南平或荊南。後唐滅前蜀以後,高季興得到了歸、峽二州。他本欲奪取夔、忠、萬等州,終不敵後唐而作罷。
南平雖地狹兵弱,但卻是南北的交通要衝。其時南漢、閩、楚皆向後梁稱臣,而每年貢奉均假道於南平;因此高季興便邀留使者,劫其財物。至南漢、閩、楚各稱帝後,高氏對南北稱帝諸國,上表稱臣,以獲取賞賜和維持商貿往來,由是被諸國視為“高賴子”。
據有今湖北江陵、公安一帶,建都江陵(今湖北荊州)。其子高從誨繼立,後經高保融、高保勖,直到第五主高繼衝,於宋太祖乾德元年(963年)納地歸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