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印第安人”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yìn dì ān rén
注音 ㄧㄣˋ ㄉㄧˋ ㄢ ㄖㄣˊ
詞性 名詞
類型 常用詞
◎居住在南北美洲的民族。約4000萬人(1990年)。講印第安語係諸語言。原信萬物有靈,盛行圖騰崇拜等。現大多改信基督教新教或天主教。主要從事農牧業,製陶、紡織等手工藝精湛。
◎美洲早期人種之一。大多分布於北美洲、南美洲、西印度群島等地。打仗或舉行儀式時,常在身上塗抹紅色的顏料,以農獵為生,各有不同的語言及生活方式。
印第安人(Native American),除對因紐特人(又稱愛斯基摩人)外的所有美洲土著的統稱,並非單指某一個民族或種族。印第安人分布於南美洲和北美洲各國。他們所說的語言有上百種,一般統稱為印第安語或美洲原住民語言。印第安人的族群及其語言的劃分情況均至今沒有公認的分類。
16世紀,到美洲的歐洲殖民者大量奴役甚至屠殺印第安人。到21世紀大約有3000萬印第安人,其混血後代麥士蒂索人大多為男性殖民者與當地女性的後代。而在美國,印第安人僅占全國總人口的1.2%左右。
美國聯邦法律稱呼這些少數族裔時,將不再使用“印第安人”等具有“歧視性”的詞匯。而由“美洲原住民”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