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布爾

詞語“喀布爾”的意思和解釋。

喀布爾的概述

kā bù ěr

ㄎㄚ ㄅㄨˋ ㄦˇ

名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喀布爾kā bù ěr

阿富汗首都人口37萬。

Kabul;

網絡解釋

喀布爾

喀布爾(英語:Kabul,普什圖語:کابل), 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首都,位於該國東部的喀布爾河穀、興都庫什山南麓,北緯34度,東經69度,海拔1800米。喀布爾為喀布爾省省會也是阿富汗的最大城市

喀布爾是一座有3500多年曆史名城著名東西方通商要道絲綢之路”上的重鎮,是連接中亞南亞貿易必經之路,也是東西方文化交流的一個中心。“喀布爾”在信德語中是“貿易中樞”的意思。1773年杜蘭尼王朝統一阿富汗後,喀布爾成為阿富汗首都。

在阿富汗戰爭期間這個城市繼續成為一個經濟中心,而且相對安全。1992至1996年間一場內戰使喀布爾的軍事組織破壞造成數千名平民死亡,嚴重破壞了基礎設施以及大批難民外流。2001年11月塔利班政權垮台後,盡管塔利班反叛分子已經減緩重建工作,並對北約領導軍隊、外交人員和阿富汗平民發動了大規模襲擊,但阿富汗政府其他國家試圖重建這一城市。據2015年統計,喀布爾的城市人口達3564855,有22個區,城區麵積達1030.49平方公裏住宅總數396095套。居民信奉伊斯蘭教。喀布爾在世界城市規模中排名第64位,也是世界上發展最快的城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