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誥

詞語“大誥”的意思和解釋。

大誥的概述

dà gào

ㄉㄚˋ ㄍㄠˋ

詞語解釋

大誥dà gào

1.《尚書》篇名。《書 · 大誥序》:“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孔傳:“陳大道以誥天下,遂以名篇。”後用以泛稱典誥之文。

2.明洪武十八年頒佈的法律檔案。內分十種專案,頒之學宮以課士,令人人習之。不久又頒佈續編、三編。參閱《明史 · 太祖紀三》、《明通鑑 · 太祖洪武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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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誥 (明朝法令)

明太祖朱元璋親自寫定的刑典,明初洪武十八年(公元一三八五年)十一月,釋出《大誥》,也就是整理這一年審判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以誥文的形式向全國釋出,告誡官吏們,不要重蹈覆轍。包括《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大誥武臣》四部分,統稱《御製大誥》。洪武中期,官吏貪贓枉法、豪強兼併、脫避糧差日趨嚴重。朱元璋為維護封建統治,遂將“官民過犯”典型案例輯錄成帙,仿周公《大誥》之制,於洪武十八年(1385)冬刊佈《大誥》七十四條,十九年春刊佈《大誥續編》八十七條,十九年冬刊佈《大誥三編》四十三條,頒行天下,誥戒臣民。反映了明太祖治亂世用重典的思想。因為過於嚴酷和過多體現明太祖個人特徵,故《大誥》在洪武之後基本不再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