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隸社會
詞語“奴隸社會”的意思和解釋。
奴隸社會的概述
nú lì shè huì
ㄋㄨˊ ㄌㄧˋ ㄕㄜˋ ㄏㄨㄟˋ
名詞
常用詞
網絡解釋
奴隸社會
馬克思主義認為,隨著石器的發展,金屬工具的出現,以及生產進一步發展,勞動生產率有了較大的提高。社會產品除維持人們的生活必需以外,開始有了剩餘。剩餘產品的出現,一方麵為一部分人擺脫繁重的體力勞動,專門從事社會管理和文化科學活動提供了可能,從而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麵也為私有製的產生準備了條件。隨著私有製的產生,社會上出現了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原始社會開始解體,奴隸社會產生。奴隸被視為奴隸主的財產,可以自由買賣;奴隸主可強迫奴隸工作,勞力活動須以奴隸為主,無報酬和人身自由。一個人類社會中如果大部分物質生產領域勞動者是奴隸,社會形態即為奴隸社會。
在中國曆史學界,對於中國曆史是否存在“奴隸社會”時期,各方學者持不同看法。以郭沫若為代表的持“有奴派”觀點學者認為,中國曆史的”奴隸社會“階段以公元前16世紀商高祖上甲為起點,以公元前221年戰國時期秦王嬴政統一六國結束;以黃現璠教授為代表的“無奴學派”學者認為,中國曆史沒有奴隸社會。
根據馬克思曆史理論,夏、商、周三代曾被定性為奴隸社會,此觀點爭論較多。奴隸社會以社會下層的廣大奴隸群眾為主要生產角色,然而就傳統文獻記載以及考古發掘工作並沒有發現中國上古時期廣泛實行奴隸製度的跡象。因此,學界對此頗有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