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
詞語“執政”的意思和解釋。
詞語解釋
引證解釋
執政
1.掌管國家政事。
《左傳 · 襄公十年》:“有災,其執政之三士乎?”《新唐書 · 朱敬則傳》:“及執政,每以用人為先,細務不省也。”元 · 劉祁 《歸潛誌》卷六:“叔姪相繼執政,俱死事,士論所嘉。”
2.掌握國家大權的人。
《左傳 · 襄公十年》:“晨攻執政於西宮之朝。”宋 · 王安石 《沉內翰墓誌銘》:“平居閉門,雖執政,非公事不輒見也。”葉聖陶 《倪煥之》十九:“他一方麵憤恨執政的懦弱和卑汙,列強的貪殘和不義,一方麵也痛惜同胞的昏頑和乏力。”
3.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
《左傳 · 昭公十六年》:“孔張 後至,立於客間。執政禦之,適客後。”杜預 注:“掌位列者。”《國語 · 晉語五》:“寡君使 克 也,不腆敝邑之禮,為君之辱,敢歸諸下執政,以憖禦人。”韋昭 注:“執政,執事也。”
宋 · 王辟之 《澠水燕談錄 · 官製》:“今官製復古,而樞密之職如舊,與三省長官通謂之執政矣。”《金史 · 蘇保衡翟永固等傳讚》:“金 製……右右丞、參知政事,是謂執政。”
5.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後, 皖 係軍閥 段祺瑞 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6.執正,主持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