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朝珠”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cháo zhū
注音 ㄔㄠˊ ㄓㄨ
◎清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狀如念珠,計一百零八顆。珠用東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蠟等製作,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朝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以及五品官命婦以上,才得掛用。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其中東珠和明黃色絛隻有皇帝、皇後和皇太後才能使用。參閱《清文獻通考 · 王禮十七、十八》、《清會典 · 禮部四 · 儀製清吏司》。
◎清代官吏文職五品以上、武職四品以上、翰林及五品以上命婦,穿戴公服時所佩掛的串珠。狀如念珠,但形製較複雜。共計一百零八顆,其中包括四顆大珠,左右上下各一枚,前三後一,背後的大珠底下垂有一組玉飾,稱為“背雲”。朝珠的兩邊附有三串更小的珠子,稱為“紀念”。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朝珠所用的珠子和絛色都有區別。
例證《文明小史 · 第一回》:“他來是便衣短打,我們這邊一個個都是補掛朝珠。”
朝珠,清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朝珠是清朝禮服的一種佩掛物,掛在頸項垂於胸前。朝珠共108顆,每27顆間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顆,稱分珠,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