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記
詞語“雜記”的意思和解釋。
雜記的概述
zá jì
ㄗㄚˊ ㄐㄧˋ
常用詞
引證解釋
雜記
《禮記 · 雜記》 陸德明 · 釋文引 漢 · 鄭玄 曰:“雜記者,以其雜記諸侯及士之喪事。”孫希旦 集解:“此篇所記,有與《小記》相似者,有與《大記》相似者,又有非喪事而亦記之者,以其所記者雜,故曰《雜記》。”
2.亦作“雜紀”。指正史以外的史料,其中包括記載異聞逸事等筆記。
《舊唐書 · 經籍誌上》:“乙部為史,其類十有三……三曰雜史,以紀異體雜紀。”清 · 章學誠 《文史通義 · 修誌十議》:“凡事屬瑣屑,而不可或遺者……當於正傳之後,用雜著體,零星紀錄,或名外編,或名雜記,另成一體。”姚華 《論文後編 · 目錄上》:“史傳之外,別有託傳,始 東方朔 ;有行狀,始 胡翰。碑誌雜記,皆其遺裔也。”魯迅 《華蓋集 · 忽然想到(四)》:“曆史上都寫著 中國 的靈魂,指示著將來的命運……但如看野史和雜記,可更容易了然了。”
薛鳳昌 《文體論 · 雜記體》:“雜記一體,所包甚廣。凡濬渠築塘,以及祠宇亭臺,登山涉水,遊讌觴詠,金石書畫古器物之考訂,宦情隱德,遺聞軼事之敘述,皆記也。或施之刻石,則近於碑記;或侈為考據,又近於序跋;雖綜名為記,其體不一,是誠雜也。”
國語辭典
網絡解釋
雜記
雜記,記載雜項的筆記和零碎的筆記,寫風景、瑣事、感想的一種文體,題材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