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葆楨

詞語“沈葆楨”的意思和解釋。

沈葆楨的概述

shěn bǎo zhēn

ㄕㄣˇ ㄅㄠˇ ㄓㄣ

詞語解釋

沈葆楨shěn bǎo zhēn

(1820-1879)清末官員。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曾任江西巡撫鎮壓太平軍調任福建船政大臣主辦福州船政局。後被派為欽差大臣辦理台灣海防,對開發台灣有所貢獻。1875年升任兩江總督南洋通商大臣,擴充水師督辦海防,與李鴻章同為清政府籌建海軍的主持者。

國語辭典

沈葆楨shěn bǎo zhēn

人名。(西元1820~1879)​字翰宇,一字幼丹,清侯官人(今福建閩侯縣)​。道光進士,授編修鹹豐間署廣信府。太平軍興,以守城有功,擢江西巡撫。同治間,總理福建船政十三年,日本窺伺台灣,負責加強台灣防務以及開發等一切事宜光緒初,官至兩江總督,卒諡文肅

網絡解釋

沈葆楨

沈葆楨(1820年—1879年),原名沈振宗,字幼丹,又字翰宇,漢族,福建侯官(今福建福州)人。晚清時期的重要大臣,政治家軍事家、外交家、民族英雄。中國近代造船、航運、海軍建設事業奠基人之一。是清朝抵抗侵略封疆大吏林則徐之婿。

鹹豐十一年(1861年),曾國藩請他赴安慶大營,委以重用。同治十三年(1874年),日本以琉球船民漂流到台灣,被高山族人民誤殺借口發動侵台戰爭。清廷派沈葆楨為欽差大臣,赴台辦理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籌劃海防事宜,辦理日本撤兵交涉由此,沈葆楨開始了他在台灣的近代化倡導之路。

光緒元年(1875年),沈葆楨回朝廷,上北京後,被任為兩江總督兼南洋大臣,負責督辦南洋水師。沈葆楨以朝廷經費有限,分散建南、北洋水師感到不足主動提議先集中力量建北洋水師。

光緒五年(1879年),沈葆楨在江寧病逝於任上,享年59歲。諡文肅,朝廷追贈太子太保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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