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

詞語“法醫”的意思和解釋。

法醫的概述

fǎ yī

ㄈㄚˇ ㄧ

名詞

常用詞

詞語解釋

法醫fǎ yī

1.通常委任政府官員必須醫學專長主要職能為:對死於暴力自殺可疑犯罪行為的屍體進行檢查探索死因施行屍體解剖,有時由其提出審訊

medical examiner;

2.有醫學專長的負有法律責任的官員。

legal medical expert;

3.法醫學大夫

medicolegal physician;

國語辭典

法醫fǎ yī

偵查意外傷害殺害命案,或其他有關法律需要專業醫師或醫務人員。

網絡解釋

法醫

國家司法鑒定人的一種按照法律法規和行業操作規範利用各種技術手段,在重要時間節點內,通過公對公調查,公對公取證,進行現場醫學勘察醫療跟蹤取證、傷情活體醫學檢查觀察、屍體解剖、症狀分析測試比對、觀察審訊、遺物鑒定調取監控特殊查體,進行的一套法律醫學鑒定。符合條件的要通過調查舉證協助辦案民警立案逮捕,是公安機關刑事偵查調查取證破案核心相對臨床醫生專注於活體醫學,現代中國法醫把“活體醫學”和“死亡醫學”兩者同時作為研究對象。法醫是運用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以及相關的刑事科學技術、司法鑒定技術對與法律有關的人體(活體、屍體、精神)和犯罪現場進行勘察鑒別並作出鑒定的科學技術人員古代法醫被稱為令史、仵作,主要做簡單的屍表檢驗(並不涉及現代西醫科學技術特別病理學內容)。在現代中國,法醫學已經成為一個複雜的開放係統,積極吸收來自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心理學以及計算機科學與工程知識,集現代科學技術體係大成,正朝著一條科學化、規範化、製度化、標準化道路邁進。正如同國家的法製製度分為司法權立法權、行政權一樣相應地法醫鑒定也正在逐步走向司法鑒定、立法鑒定、行政鑒定三大領域對於法醫而言,人體(活體、屍體)不是目的法治精神和人權意識才是終極目的,醫學科學實現目的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