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第二審”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dì èr shěn
注音 ㄉㄧˋ ㄦˋ ㄕㄣˇ
◎上級法院按上訴程序對下級法院的第一審案件所作的審理。我國實行兩審終審製,第二審就是終審。
第二審是亦稱“上訴審”。上一級人民法院按照上訴程序對第一審法院的判決、裁定進行第二次審理的訴訟活動。在我國,第二審人民法院對於上訴、抗訴案件,由審判人員三至五人組成合議庭,就第一審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麵審查。共同犯罪的案件隻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對全案進行審查,一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