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糾察”的意思和解釋。
拚音 jiū chá
注音 ㄐㄧㄡ ㄔㄚˊ
詞性 名詞 動詞
類型 常用詞
◎維持公共治安;在公眾活動中維持秩序。
英文maintain order at a public gathering;
1.糾舉檢察。
例證《後漢書 · 卷六五 · 皇甫張段列傳 · 皇甫規》:“又在位素餐,尚書怠職,有司依違,莫肯糾察。”《新唐書 · 卷一九二 · 忠義列傳中 · 賈循》:“因令糾察所在,遷檢校右散騎常侍,封武威郡王。”
2.維持公共秩序。
例如如:“他擔任這次示威遊行活動的糾察工作。”
3.維持公共秩序的人。
例如如:“每天上下學,他與同學輪值當糾察。”
糾察員屬於軍人。它的職責是監察軍車,社會上其它車輛不在其管理範圍之內。糾察員隸屬於警備司令部。因為職責範圍和分工不同,糾察員不會與交警發生衝突。如果軍車違背交通規則,交警要將違規車輛交糾察(或部隊相關部門)處理,不能擅自扣車、扣人或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