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紅本”的意思和解釋。
拼音 hóng běn
注音 ㄏㄨㄥˊ ㄅㄣˇ
1.明代宦官劉瑾專權時,奏章都為兩份;先具紅揭送劉瑾,名紅本;然後送交通政司,名白本。
2.清制,凡內外進呈的本章,經皇帝裁定後由內閣用硃筆批發,稱紅本。見《清會典 · 事例十四 · 內閣職掌》。
《紅本》全國統一的,由國家建設部監製的是紅本,叫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